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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法治化 |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省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条例》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4-02-29 09:2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做好新时代人民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为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保障。《条例》自2022年5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作出积极贡献。

  在组织领导上坚持高位推动。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6次研究部署《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审议出台《条例》配套制度,省委书记信长星强调要以贯彻《条例》为重要抓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规范信访行为、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省委省政府和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全省信访工作会议、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省委深化改革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全省深化改革工作要点、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省信访联席办、省信访局先后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和《条例》落实年实施方案,项目化推进学习贯彻工作。

  在学习培训上实现全员覆盖。将《条例》作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培训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清单;省委组织部和省信访局联合举办全省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学习,省委党校主体班组织专题辅导。省信访局用好《条例》辅导读本,通过举办“四级书记谈信访”、信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会、信访干部提升综合能力专题培训、视频培训等,开展形式丰富的学习培训,专门成立宣讲团,到43个省级机关、31个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12家省属企业宣讲条例86场次;市、县两级信访部门通过报告会、培训班以及知识竞赛、练兵比武等形式,组织信访干部全员培训和领导干部重点培训。

  在宣传引导上做到广泛深入。将《条例》作为全省“八五”普法重要内容,省信访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通知,对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连续两年在5月份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举行《条例》宣传启动仪式和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日仪式并进行“云直播”,共举办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102次,发放宣传资料近40万册,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依托“江苏信访”微信公众号举办有奖竞答活动,近6万人次参加。积极组织制作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并在全媒体展播,广泛征集“书”写《条例》作品和“我与《条例》”主题征文,以生动的形式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在贯彻落实上强化常长结合。省委省政府出台贯彻《条例》实施意见、信访听证办法、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等法规文件,省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省信访局组织“创新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专题调研,推进立改废制度28件,形成较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信访法规制度体系。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制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意见,全面推广使用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成立工作专班指导推进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秩序维护等“五个法治化”落地落实。大力开展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攻坚化解疑难问题、加强人民建议征集等五项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深化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提升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开展信访突出问题“百日会战”“双月攻坚”和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攻坚,严格依规依法化解信访矛盾。

  在督促检查上注重多元共治。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江苏省信访条例》执法检查,将《江苏省信访条例》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通过实地检查、委托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审议检查报告、交办审议意见等方式督促推进《江苏省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将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作为年度省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实施评估唯一对象,综合运用自评、察看现场、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全面了解65家省级机关单位和13个设区市对《江苏省信访条例》的实施情况。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把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作为信访工作考核、督查的重点内容,围绕贯彻落实情况等,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赴13个设区市和12个省级机关部门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暨信访突出问题专项督查。省信访局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到13个设区市、56个县(市、区)调研督导,推动《信访工作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贯彻落实走深走实,促进我省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

  来源:江苏信访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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